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5 苹果版本:8.6.95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5初级经济师工商管理备考知识点: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5/10/22 14:33:13 字体:

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7日。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5年经济师考试,网校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初级工商管理专业备考资料,供您参考,祝您学习愉快!

企业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的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企业在进行劳动争议的协商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①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②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③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④协商的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延长期限。⑤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筒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

(1)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总部调解委员会指导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2)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调解企业劳动争议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

(3)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和期限。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一般包括调解淮备、调解开始、实施调解、调解终止等几个阶段。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以口买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对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应当做好记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魂调解。调解的步骤包括调查核实、召开调解会议、听取陈述、公正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应做好记录。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