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答疑精华:案例分析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2/09 11:49:20 字体:

关于2017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备考,您是否还在为遇到难题不能够及时解答而感到苦恼?为方便学员备考,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华。当然,如果学习中遇到问题,您可以到所报课程的答疑板进行提问,网校老师会及时问您解答!

1、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成本利润率为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该商城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0.855

B.1

C.1.4625

D.1.2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29.25÷(1+17%)×5%=1.25(万元)

2 、“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56

B.21.37

C.3

D.2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7%)×5%=2.56(万元)

3 、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

A.1.5

B.1.58

C.1.85

D.1.6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30.42+4.68)÷(1+17%)÷(1-5%)×5%=31.58×5%=1.58(万元)

4 、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

A.3.51

B.2.05

C.2.16

D.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0.2÷(1+17%)×5%=3(万元)

5 、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

A.28.54

B.20.04

C.37.04

D.38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29.25÷1.17+2000×0.03÷1.17+(30.42+4.58)÷1.17÷(1-5%)+70.2÷1.17]×0.17=28.54(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28.54-8.5=20.04(万元)

学员提问:

问题1.第三小题为什么要除以(1-5%)

问题2.第四小题为什么用零售价除以1.17再乘以5%,那账面成本39万呢?

回答:

问题1:

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30.42+4.68)÷(1+17%)÷(1-5%)×5%=31.58×5%=1.58(万元)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除以的(1-5%)中的5%是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价格中应当包含消费税税额。

问题2:

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用自产产品抵债,以同类商品的对外销售价格为消费税计税依据,而题目中给出的是零售价,零售价是含增值税,因此要先除以(1+17%)换算成不含税的,再乘以消费税税率,计算消费税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如果您也对以上知识点有疑惑,建议您结合课程、辅导书再做进一步的理解。关于经济师备考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去网校论坛与各位学友讨论,期待您的参与!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