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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追索如何操作?老侯说:那你不能追承兑人的开户银行去。具体是怎么回事呢?快来看看吧!
会计考试辅导界资深老司机,多年从事会计研究和辅导工作。“梦想成真”系列丛书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应试指南》《完胜初级1+1全科密押卷》《经济法基础》(救命稻草)及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救命稻草)主编。
教学经验丰富,好评学员无数。文学造诣极高,腹有诗书气自华,出口成诗。讲课戏份十足,各种表格、思维导图信手拈来,小故事、小段子更是频频爆出,听课就像听相声,根本停不下来!最关键的是笑着笑着就记住了知识点,神奇~
学员印象:会计诗人、出口成相声
老师寄语:让我们一起努力把学习变得充满乐趣!
主讲班次:高效取证班
▍相关知识点:
本视频中题目考核票据追索的相关规定。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巳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课后习题:
【判断题】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应按照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的先后顺序对汇票债务人进行追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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