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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强化第一章知识点:仲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2/28 16:44:52 字体:

2017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还有两个多月就要开始了,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精心为即将考试的小伙伴们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时间紧迫,大家快快看起来吧!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相信努力的你们一定会梦想成真的!

概念:经济纠纷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特征
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不是行政或司法机关,对经济纠纷案件没有强制管辖权。
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适用范围
适用情形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
不适用于《仲裁法》的仲裁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机构
主要是指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之间也无隶属关系。(无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l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协议
形式
书面的,口头无效。
内容
1.(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效力
1.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2.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决定或请求法院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裁定的,由法院裁定。4.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5.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裁决
管辖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庭组成
1.由3名仲裁员或l名仲裁员组成。
2.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l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3.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庭审原则及效力
1.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2.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3.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4.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5.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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