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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知识:服务业的征税范围

2014/03/1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华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备考资料,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服务业的征税范围

  1.代理业

  (1)代理报关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服务性单位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的,属于餐饮中介服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6)广告代理业务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旅游业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关链接】一般的缆车运输、索道运输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租赁业

  (1)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转租”给他人的行为属于租赁行为,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关链接】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关链接1】融资租赁业务按“金融保险业”(而非“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关链接2】出租文化场所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关链接3】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关链接4】土地租赁按“服务业——租赁业”(而非“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关链接5】出租电影拷贝,按“转让无形资产”(而非“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广告业

  (1)广告代理业务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广告的播映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其他服务业

  包括设计、勘探、咨询等,但是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按“建筑业”(而非“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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