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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营业税起征点

2014/03/1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备考资料,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营业税起征点

  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即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1、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没达到起征点不征税,达到起征点全额征税。

  2、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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