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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支付结算概述(上)

2013/06/0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支付结算概述 (上)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办理支付结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

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三票一卡”是指三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三)银行不垫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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