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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分享: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2013/07/1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为了方便备战2013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税率) 基本税率为17%

(1)销售或进口货物;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

低税率为13%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

零税率 出口货物

4%或6%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基本征收率为3%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征收率为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解释1】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时,税率一般是不会告知的,需记忆。

【解释2】适用13%低税率的货物有: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8.二甲醚;

9.食用盐。(工业盐的增值税税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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