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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订立形式

2013/08/0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1.书面形式劳动合同。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又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了规定:

2.口头形式: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新增:非全日制用工可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考题·单选题】(2011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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