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关税计税依据

2014/02/1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1.一般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1)在货物成交过程中,进口人在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应计入成交价格,而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则不能列入,如已包括在成交价格中应予以扣除。

  (2)卖方付给进口人的正常回扣,应从成交价格中扣除。

  (3)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延期交货的罚款,卖方在货价中冲减时,罚款则不能从成交价格中扣除。

  (4)到岸价格是指包括货价以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其中还应包括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出版、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

  (5)为避免低报、瞒报价格偷逃关税,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不能确定时,本着公正、合理原则,海关应当按照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2.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1)离岸价格应以该项货物运离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口岸的离岸价格为实际离岸价格。

  (2)若该项货物从内地起运,则从内地口岸至最后出境口岸所支付的国内段运输费用应予扣除。

  (3)离岸价格不包括装船以后发生的费用。出口货物在成交价格以外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应予扣除,未单独列明的则不予扣除。

  (4)出口货物在成交价格以外,买方还另行支付的货物包装费,应计入成交价格。

  (5)当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2019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攻略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难度会增加吗?什么时候开始备考比较合适?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大礼包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