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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及计税依据

2014/02/1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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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计税依据:

  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扣减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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