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2014/02/1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备考资料,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1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具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或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

  2 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 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其具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四种。

2019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攻略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难度会增加吗?什么时候开始备考比较合适?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大礼包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