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和特征

2014/02/2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备考资料,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解释: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019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攻略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难度会增加吗?什么时候开始备考比较合适?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大礼包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