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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车船税

2014/02/2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备考资料,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车船税

  1.征收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规定的所有车辆和船舶,具体包括: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相关链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2.车船税的税目

  车船税的税目,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

  (1)乘用车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的车辆。

  (2)商用车包括客车和货车,其中客车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上的车辆(包括电车),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客货两用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3)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包括拖拉机)。

  (4)船舶包括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和游艇。

  【相关链接】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3.免征车船税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2011年多选题、2012年单选题)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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