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微分享:进项税额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进项税额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两种凭票抵扣;两种计算抵扣)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购进免税农产品,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链接】烟叶税税率为20%,计税基础为支付给销售方的收购价款+价外补贴,价外补贴为收购价款的10%
计算公式:购进烟叶进项税额=买价×1.1×1.2×13%
④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⑤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⑥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⑦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自2013年8月开始,纳税人购入自用的“两车一艇进项税额准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