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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小知识:有关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2014/08/2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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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核算

表七、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定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注意】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不属于价外费用
从量定额 【注意】(1)不要让题目中的价款迷惑;(2)别忘记单位换算问题
复合计征 【注意】看到卷烟和白酒,不要忘记计算从量定额部分的消费税
特殊情况 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 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数量征税  
换、抵、投” 按最高销售价格  
包装物押金 【注意】白酒和啤酒的不同之处  
组成计税价格 自产自用及进口的组价与增值税相同
委托加工 (1)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2)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先找“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没有再组价
 
已纳税款的扣除 扣除条件 (1)必须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
 
扣除范围 (1)不包括“酒类”产品和“汽车”;(2)不同税目产品不得扣除;(3)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4)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  
【注意】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结合易成为不定项选择题的命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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