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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知识:税率与征收率

2014/08/2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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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与征收率(★)

  1.基本税率:17%

  (1)除了列举的执行13%低税率的商品以外的货物;

  (2)全部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低税率:13%——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1)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

  【注意1】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注意2】执行低税率粮食及农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包括面粉),不包括再加工的产品,如淀粉、方便面、速冻水饺。

  【注意3】“粮食、食用盐、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易成为命题点。

  3.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征收率:3%

  【注意】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执行简易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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