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经济法基础 > 正文

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014/09/2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考,大家战况如何?特整理了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注意事项点击查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定解除 劳动者 提前通知解除 谁也没错试用期3天,非试用期30天
随时通知解除 单位错误在先,但不严重(补偿)
无需通知即可解除 单位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甚至威胁生命(补偿)
单位 提前通知解除 谁也没错提前30天“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补偿)
随时通知解除 “试用期”或劳动者有过错
经济性裁员 单位经济原因(补偿)
终止 合同期满、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一方驾鹤西游
排除事项 常识 高危职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在医学观察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孕、产、哺乳期
记忆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补偿金 法定情形 【注意】无论合同解除还是终止,只要不是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无过错且非主动提出离职就应当给予补偿,这是单位的社会责任!
年限 看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
基数 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特别注意】只有劳动者月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情况下才受到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的限制。
法律后果 ①双方劳动关系消灭
②单位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转档
③合同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

2019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攻略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难度会增加吗?什么时候开始备考比较合适?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大礼包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