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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014/09/2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考,大家战况如何?正保会计网校特整理了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注意事项点击查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固定期限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能力、无过错)
带薪年休假 【注意】看累计工作年限(1年起步,10年分界)
满1年不满10年 5 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 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均不享受
满10年不满20年 10 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
满20年 15 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
【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换工作不影响享受假期。
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部分人放假节日 有工资无加班费
平时加班 150%
周末加班 200%
法定休假日加班 300%
不支付加班费的罚则 先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特别注意】“应付”金额为劳动者加班应得的报酬,不再做任何扣除(2014年新变化)
扣工资 “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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