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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2014/11/1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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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分,是指行政机关对内部人员作出的处分,比如对公务员、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如果他们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要接受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外部的人或组织作出的处罚,比如对普通公民、对公司或单位,如果他们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是要接受行政处罚的;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与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内部人员对行政处分不服,可以向监察机关申诉;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相对人(接受行政处罚的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即我们通俗的说法“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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