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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建筑劳务具体规定计税标准

2015/02/0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劳务 计税营业额规定
③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 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④自建行为 ①自建自用房屋的行为不纳税
②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其自建行为首先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③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⑤提供装饰劳务 营业额为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
⑥建筑安装工程 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营业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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