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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的主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1/09 17:09:09 字体:

凡心所向,素履所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关于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仲裁裁决的知识点,你掌握了多少?

1.主体的种类

法律的主体

(1)自然人

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

【注意】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个体户、农户等。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注意】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2.主体资格

区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能不能)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法律的主体

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

精神状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周岁(<10)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10≤X<18)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满18周岁(≥18)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6≤X<18)  

【注意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

【注意2】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为14和16周岁。

(2)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

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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