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经济法基础》: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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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销售分类 | 税务处理 | 计税公式 |
一般纳税人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旧货 |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4%)×4%×50% |
销售2009年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 |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17%或13%)×17%或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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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
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征收率( 3%)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3月将—辆自己使用过的小轿车(原价16万元,2003年购入)以10万元的价格售出,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是( )。
A.按6%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B.按4%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C.按4%简易办法减半计算应纳增值税
D.不缴增值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税率。销售2009年以前买的2009年以后卖的固定资产或旧货,按4%简易办法减半计算应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