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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通知。以下为该通知详情:
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19年度第一批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现将我市2019年度第一批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且通过6月份报名条件审核的人员。
6月份未能参加报名条件审核的考生,12月份将进行一次增补审核,请留意本版块通告。
二、发放时间
市直集中发放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22日,2019年11月25日至29日,2019年12月2日至5日。
县区集中发放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22日,2019年11月25日至29日。
集中发放结束后,每周三仍可办理证书发放事宜(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携带资料
1、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 财政部门报名条件审核后核发的准考证(成绩单)原件。
四、领取地址
考生报名及条件审核时选择的县(市)区财政局,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石家庄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地点一览表
序号 | 报名点 | 证书发放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市直 | 东开发区湘江道39号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第一教学楼 | 0311—85900152 |
2 | 长安区政局 | 长安区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政府311房间 | 0311—85996153 |
3 | 桥西区财政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155号桥西区教育局南院院内(集中发放) | 0311—67699598 |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69号506室(日常发放) | |||
4 | 新华区财政局 | 新华区水源街58号新华区财政局三楼会计科 | 0311—86952215 |
5 | 裕华区财政局 | 裕华区塔南路169号裕华区政府主楼1524房间 | 0311—86578563 |
6 | 矿区财政局 | 井陉矿区南纬西路1号行政大楼539房间 | 0311—82070588 |
7 | 高新区财政局 | 高新区职称报名地点更改为长江大道89号管委会金融服务中心 | 0311—85095313 |
8 | 藁城区财政局 | 藁城区四明北街98号财政局西院一楼 | 0311—88046118 |
9 | 晋州市财政局 | 晋州市向阳街47号晋州市财政局西四楼436房间 | 0311—84337334 |
10 | 新乐市财政局 | 新乐市新兴路37号新乐市财政局112房间 | 0311—88678536 |
11 | 鹿泉区财政局 | 鹿泉区北斗路与向阳大街交叉口鹿泉区财政局227房间 | 0311—82011447 |
12 | 正定县财政局 |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B’区10楼1021室 | 0311—88013721 |
13 | 栾城区财政局 | 栾城区鑫源路9号栾城区财政局一楼会计科 | 0311—88033107 |
14 | 井陉县财政局 | 井陉县幸福西街16号井陉县财政局四楼会计科 | 0311—82022018 |
15 | 无极县财政局 | 无极县幸福南街88号无极县财政局三楼会计科 | 0311—85577210 |
16 | 深泽县财政局 | 深泽县西苑街北头新政府大楼8楼0811房间 | 0311—87512825 |
17 | 行唐县财政局 | 行唐县玉城西大街133号行唐县财政局南楼二楼会计科 | 0311—82690123 |
18 | 灵寿县财政局 | 灵寿县建设大街西2号灵寿县财政局317房间 | 0311—82960571 |
19 | 平山县财政局 | 平山县柏坡东路143号平山县财政局206房间 | 0311—82931767 |
20 | 赵县财政局 | 赵县柏林大街46号赵县财政局北楼309房间 | 0311—84942090 |
21 | 元氏县财政局 | 元氏县常山路127号元氏县财政局410对面会计科 | 0311—86530171 |
22 | 高邑县财政局 | 高邑县南星路125号高邑县财政局三楼东头会计科 | 0311—84029362 |
23 | 赞皇县财政局 | 赞皇县槐河路148号赞皇县财政局5楼511房间 | 0311—84221315 |
五、注意事项
1、 因故确需他人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 考生在领取《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请首先找到个人人事档案,对照档案内容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填写完毕后,粘贴1寸白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片,放入本人人事档案。
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019年度会计初级填表说明)见附件,请认真了解填表内容及填写方式。
3、 《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类别”一栏不要填写。“批准日期”与“考试管理机构意见”日期均为证书上的批准日期,即:2019年5月19日。
六、咨询电话
0311-85900152,2019年12月5日以后也可拨打86689404。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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