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天津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1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我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天津市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无纸化考试) |
5月14-15日 (每半天1个批次,共4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三、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津发改价费【2012】第81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567号)文件批准,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2015年11月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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