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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关于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公告
黄山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于本月7日开始办理,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负责本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发放管理工作。
二、考生登录安徽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证书申领,填写证书申请表相关信息并提交,携带相关材料到黄山市政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通过审核后,领取专业资格证书(证书申领流程见附件)。
三、领取时间:2月7日至28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
四、领取地点:黄山市政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 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
五、咨询电话:0559—2330635(政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
0559—2355302(会计科)。
温馨提示:
1、公交车 5 路、10路直达。
2、2017年度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另行通知。
附件: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须知
黄山市财政局
2018年2月6日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须知
一、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申领流程
(一)网上申请
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安徽省财政厅官网(www.ahcz.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证书申领”,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申请人如实填写证书申请表相关信息,然后保存提交并打印。
(二)现场审核
申请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前往考试报名所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证书申请表。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5.考生如无法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另提供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领取证书
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验证,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证书。
二、证书领取发放注意事项
1. 考生及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试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考生应妥善保管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一份)作为考生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存入考生本人人事档案。
2. 证书申请表填写内容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未完成审核前,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修改并重新提交,经受理和审核确认后,申请人不能再修改申请表内容。申请表信息审核不通过时,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
3.考生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市会考办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省会考办按规定统一处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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