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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初级资格考后审核通知
梅州市考区考生:
请参加2015年初级会计考试合格人员于2015年6月29日开始至7月2日前带齐学历证和会计上岗证原件到我科办理考后资格条件复审,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市人社局三楼。
2015年6月26日
梅州市人社局专技科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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