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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201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下发到我省,为确保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5年10月19—10月30日
二、资格审核需提交资料
本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
三、审核地点
报名所属地区财政局、青海油田人事处。
各地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 | 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 | 电话:0971-6310707 |
海东市 | 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 电话:0972-8612923 |
海西州 |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 | 电话:0977-8226948 |
海南州 |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 电话:0974-8513539 |
海北州 |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 | 电话:0970-8644022 |
黄南州 | 黄南州财政局监督科 | 电话:0973-8722204 |
格尔木市 | 格尔木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监督检查科 | 电话:0979-8412752 |
青海油田 | 青海油田人事处 | 电话:0937-8922385 |
四、请成绩合格人员尽快到报名所属地区审核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证书将在11月上旬开始发放,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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