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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当时,大家复习进度怎样呢?对于某些知识点、练习题,你是不是有些疑惑?为帮助更多初级会计职称学员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每日一练”中提取学员普遍关注的知识点和大家分享,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初级会计实务
下列会计处理中,应记入“坏账准备”科目贷方的有( )。
A. 首次按“应收账款”账户期末余额计算坏账准备
B. 收回过去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
C. 期末“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为贷方,且大于计提前坏账准备余额
D. 冲销多计提的坏账准备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坏账准备的会计核算。冲销多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在“坏账准备”科目的借方反映。
点评:本题考核坏账准备的会计核算,该题目难度不大,是基础的题目,但本题是本周正确率最低的。大家在平时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基础概念的理解和记忆,在考试中,这种类型的题目很容易出现,大家一定要多加练习,顺利拿到分数。
经济法基础
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1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乙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点评:本题正确率是53.42%,这个题目正确率很低,大家可以看一下教材22页关于特殊地域管辖的内容以及23页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的内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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