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每周易错题专家点评(5.30-6.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6/07 08:54:08 字体: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大家复习进度怎样呢?对于某些知识点、练习题,你是不是有些疑惑?为帮助更多初级会计职称学员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每日一练”中提取学员普遍关注的知识点和大家分享,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初级会计实务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可能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方发生额的是( )。

A. 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B. 被投资企业收回长期股权投资

C. 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

D. 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应反映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借方。

点评:本题考核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属于较为重点并且基础的考核点,这里大家在平时学习过程中应多注重总结,着重掌握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的相关核算,考试时这种题目也会出现,要拿到相应的分值哦。

经济法基础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均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B. 居民企业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C.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机构、场所的,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D.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正确答案】BD 

【正确率】8.50%

点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