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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习题精选:试用期期限

2014/03/0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时间已经公布(点击查看>>),为了让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另外,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相关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多选题

  下列对试用期期限的规定,正确的有( )。

  A、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B、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C、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D、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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