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4号 |
解读 |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 基本原则不变 |
通常情况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应当使用《政府会计制度》中适用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应当使用《政府会计制度》中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 | 财务规则、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应该是相协调的, 财务制度决定单位能够开展的经济业务活动,会计制度规范投资业务活动的核算 例如:投资活动事业单位专用科目 |
特殊说明: 参公单位应当根据其开展的经济业务事项,并结合所执行的财务制度确定应当使用的会计科目。 |
原则性要求,会计科目与经济业务、财务制度协调 |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专用会计科目见附录。 |
会计要素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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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要素 |
负债 |
应付政府补贴款 |
预算会计要素 |
预算支出 |
行政支出 |
会计要素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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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要素 |
资产 |
短期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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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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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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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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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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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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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债券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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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
短期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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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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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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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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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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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要素 |
净资产 |
专用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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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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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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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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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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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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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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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
单位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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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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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上级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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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 |
会计要素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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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要素 |
预算收入 |
事业预算收入 |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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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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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预算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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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预算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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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预算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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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 |
事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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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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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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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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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还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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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结余 |
专用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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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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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
解释4号 |
解读 |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3 号准则)、《政府会计准则第 5 号——公共基础设施》(以下简称 5 号准则)规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 解读:没有必要一定要做资产评估 |
(一)估计价值的确定。 3号准则、5号准则中的估计价值,是指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前,单位在建的建设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包括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以及应付未付的工程价款、职工薪酬等。估计价值应当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相关明细科目的账面余额确定。 |
解读:进一步明确估计价值:包括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以及应付未付的工程价款、职工薪酬等,即合同约定的应付款 |
对于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大型项目,单项工程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的,单位应当先按照估计价值将单项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 | 解读:不需要等到工程全部完工 |
对于一项在建工程涉及多项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按照估计价值转固时,单位应当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估计价值。 | 解读:有利于固定资产的管理 |
解释4号 |
解读 |
在建工程按照估计价值转固之后、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前,发生调整已确认的应付工程价款等影响估计价值的事项,单位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再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 | “在建工程”发生额体现了工程的全生命周期 |
在建工程按照估计价值转固时,单位应当将该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各项费用归集表或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材料作为原始凭证。 | 解读:没有工程竣工结算书,资产明细表也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
单位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按照估计价值入账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的金额。 | 解读:估计价值入账的与已经完成竣工决算的是不同的,需要加强管理,加快办理竣工决算 |
解释4号 |
解读 |
(二)按实际成本调整暂估价值的会计处理。 单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按实际成本调整资产暂估价值时,应当将实际成本与暂估价值的差额计入净资产,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贷记或借记“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经上述调整后,应将“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累计盈余”科目。 |
解读:必须通过“以前年度盈余调整”过渡的理由 1.性质上看确实是以前年度的事项 2. 净资产变动表不会受到影响 |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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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盈余 |
专用基金 |
权益法调整 |
净资产合计 |
累计盈余 |
专用基金 |
权益法调整 |
净资产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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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年年末余额 | |||||||||||||||
二、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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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年初余额 | |||||||||||||||
四、本年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本年盈余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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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偿调拨净资产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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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归集调整预算结转结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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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取或设置专用基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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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从预算收入中提取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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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预算结余中提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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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的专用基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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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专用基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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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权益法调整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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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年年末余额 | —— |
解释4号 |
解读 |
根据 3 号准则、5 号准则,单位应当对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无需计提折旧的除外),实际成本确定后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单位按实际成本调整暂估价值后,应当以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实际成本减去已提折旧后的金额)作为应计提折旧额,在规定的折旧年限扣除已计提折旧年限的剩余年限内计提折旧。 | 解读:调整后新的折旧额的计算 1.资产的账面价值(实际成本减去已提折旧后的金额)作为应计提折旧额 2.规定的折旧年限扣除已计提折旧年限的剩余年限 |
转入固定资产 | 借: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A办公楼)4,500,000 贷: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A办公楼)4,500,000 |
按月计提折旧 | 借:业务活动费用等 7,500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7,500 |
按实际成本调整账面价值 | 借: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147, 000 贷:固定资产 147,000 借:累计盈余 147,000 贷: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147, 000 |
按照调整后账面价值,按月计提折旧 | 借:业务活动费用等 7,250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7,250 |
解释4号 |
解读 |
单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信息系统项目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应当参照上述(一)、(二)中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解读:信息系统项目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尽管没有相应的具体准则,但是和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一样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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