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工[2015]22号
颁布时间:2015-11-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会委员会
为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心、关爱职工工作落到实处,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会委员会对原工会职工困难补助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会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工会职工困难补助办法
为充分体现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和行业工会对职工的关怀和爱护,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总工会有关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从当年已收取的会费中提取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职工困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为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补助办法:
一、补助对象
确有实际困难并符合补助范围的基层工会会员。
二、补助时间
1.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对家庭困难会员进行一次经济补偿。
2.平时遇有特殊困难的会员在年终补助一次基础上,遇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困难,给予一次性补助。(职工、家庭发生突发性灾难)
三、补助方法
根据职工的实际困难,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由基层工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北京注协工会办公室,根据其困难程度,经“两委会”讨论补助范围及标准,决定给予补助。
四、补助金的档次及金额
困难补助金分三个档次,一档一次性补助4,000元(会员本人);二档一次性补助2,000元;三档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五、补助范围及标准
凡行业基层工会会员有下列困难之一,给本人及家庭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者,均可得到行业工会的相应补助。
1.会员本人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附相关证明、凭证),根据病情和经济负担情况,可一次性补助4,000元。
2.会员本人患其他疾病住院治疗(附相关证明、凭证),根据病情,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
3.会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患恶性肿瘤(附相关证明、凭证),视会员本人经济负担情况,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
4.发生重大意外事故致使生活困难,造成较大经济负担可申请困难补助金。申请困难补助,须附带突发事件的详细说明及生活情况说明。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补助。
六、困难补助金的补助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基层组织核实;
3.报北京注协工会审核,召开“两委会”讨论,核定补助等级,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4.当年困难职工补助金的申请时间:元旦、春节每年12月1-15日,遇有特殊困难可随时申请。
七、困难补助金的管理检查办法
会员困难补助金由北京注协工会办公室统一办理,负责提出使用计划,办理审批手续,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八、有下列情况者将不予困难补助
对自己的病情及家庭收入隐瞒,弄虚作假者不给予困难补助金,已领取的补助金需退还北京注协工会办公室并在行业内通报。
九、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作废)
本办法由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