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交办[2015]245号
颁布时间:2015-12-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交通工作考核办法>和2015年考核目标的通知》(浙交办[2015]99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度“绿色交通”建设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厅管厅属各单位。
二、考核时间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工作由绿色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厅节能减排管理中心牵头,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咨询公司分别派员参加。年度考核结合中期督查情况,采取第三方核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反馈情况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三方咨询单位(浙江公路水运咨询公司)核查(考核前完成);
(二)被考核单位汇报工作情况;
(三)考核组通过查阅相关台帐资料和实地查看,逐项考核打分;
(四)考核组反馈。
实地查看项目由考核组根据实际确定。
四、考核奖惩
根据省创建绿色交通的工作安排,年度考核结果除纳入厅对各市、各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外,还将作为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能源“双控”目标考核中交通领域的依据,同时也是2016年绿色交通省级配套资金发放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有关书面汇报材料和资料,做好考核准备。
(二)联系人:高波,电话:13777830486(交通网660486)。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