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复[2015]136号
颁布时间:2015-11-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江苏徐霞客休闲旅游度假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锡政发[2012]2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省江阴徐霞客休闲旅游度假区。
二、江阴徐霞客休闲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16.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长山大道,西至霞客大道,北至环北路,南至无锡惠山新城。
三、江阴徐霞客休闲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要注重旅游度假区建设与村庄改造、乡镇发展相协调,实现利民、惠民、富民的发展目标。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江阴徐霞客休闲旅游度假区要深入挖掘徐霞客品牌内涵,努力打造以徐霞客文化和湿地生态为特色的品牌旅游度假区。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大力发展旅游龙头企业,建设优良的旅游度假设施,营造优美的旅游度假环境,开发优质的休闲旅游度假产品,不断提升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畅游江苏”、推进旅游强省建设作出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