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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西2016年全省高经济师材料网上审核截止至10月21日。现场报送日期为2016年10月18日至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接收。
2016年全省高级经济师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2016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省经信委具体组织实施。为便于参评人员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从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6年10月21日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先进的经济管理方法,并了解其发展趋向,能指导经济师的工作和学习。
3、学历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任现职年限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须任经济师满5年;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申报高级经济师。
5、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的限制条件,可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6、考核要求。正常晋升人员,须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须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且近3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量化条件
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中专的,要求中专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13年;第一学历为大专的,要求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12年;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10年;第一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8年;第一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2年。
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对本地区或本单位提出过有价值的经营决策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成绩显著。
2、学术、技术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持、主要骨干完成的项目总结、行业标准、软课题总结、调研报告等其它替代材料总计3项以上。其中,学术论文至少1篇,作为答辩内容。替代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专著、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 5 万字。同时需提交1篇学术论文,作为答辩内容。
三、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推荐报告要注明4项内容。一是全面评价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二是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三是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三次公示制度;四是所在单位是否空缺高级经济师岗位。破格晋升者还须报单位的破格推荐意见,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具体写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哪些条款。落款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2)《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1份。封面和侧面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4)答辩论文一式5份。申报人员须将个人信息和论文等相关内容打印在《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上。其中,个人信息打印在密封线内,论文打印在密封线外。论文部分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内容,必须出现的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表头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5)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5份。申报人员须将个人信息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相关内容打印在《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上。其中,个人信息打印在密封线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在密封线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部分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内容,必须出现的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表头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6)近5年内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
(7)《高级经济师综合考评表》一式22份。表头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8)论文、论著、课题总结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单独装订1册,封面和侧面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9)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聘任证书,个人获奖等证书原件。
(10)评委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延长退休批准文件或单位个人双方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等。
四、申报办法
(1)网上初审。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申报评审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填写《综合考评表》上报初审,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将电子版发送至:sxgjjjs﹫163.com,发件人标题统一为:“2016年____单位____同志申报高级____师材料”。初审结果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发件人电子邮箱。
网上初审旨在节约外地人员来往太原的时间、精力,不是必须流程,经推荐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直接由各市经信委、省直各主管部门、省属各大型国有企业统一现场报送。
(2)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审查通过后,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聘用的岗位空缺情况,在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评人选,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分别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门、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或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并开具推荐函。
(3)现场报送。开具推荐函后,由申报人员将申报所需材料报至各市经信委、省直各主管部门、省属各大型国有企业职称管理部门审核。以上部门审核把关后,由以上部门统一集中报送至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
申报人员直接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
各级单位职称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审核责任,将符合条件的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参加评审。
五、申报时间
网上审核截止至10月21日。现场报送日期为2016年10月18日至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接收。
10月18日:大同市、吕梁市、阳泉市、朔州市、同煤集团、阳煤集团
10月19日: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晋煤集团、潞安集团
10月20日:忻州市、晋中市、太钢集团、山西焦煤、西山煤电、汾西集团
10月21日:太原市、太重集团、省直事业单位、其余企业
六、申报地点
山西经贸宾馆(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北街14号,总台联系电话:0351-3040015)
附件:1、卷宗封皮及隔页点此下载附件1-6
2、卷宗目录
3、论文打印纸
4、专业技术总结打印纸
5、综合考评表
6、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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