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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级会计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 安徽省财政厅 编辑:芳芳 2019/05/05 17:02:37 字体:

安徽高级会计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为5月16日至6月14日工作日期间,通过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请到省政务服务大厦C座2楼120-124省财政厅窗口(马鞍山路509号)领取证书。

关于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2018年度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5月16日至6月14日工作日期间

(工作时间:9:00 -12:00;13:30-17:00)

领取地址:省政务服务大厦C座2楼120-124省财政厅窗口(马鞍山路509号)

联 系 人:许展

联系电话:0551-62999848

二、领取方式 

1. 统一领取:按照材料报送时的方式,由申报人员所属主管单位或所在市财政局会计科(处)委派人员统一领取证书及相关材料。领取人需出具单位有效委托证明及申报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可与主管单位或所在市财政局联系领取。

2. 自行领取:征得主管部门或市财政局同意后,申报人员可自行领取,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如请人代领,须出示申报人员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 

三、费用缴纳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证书领取者需缴纳300元/人的评审费,在领取证书时现场缴纳。

四、领取材料

证书领取者在领取高级会计师证书等相关材料后,将评定文件(皖财会〔2019〕418号)、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评审审批意见表(各1份),交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证书本人留存。参加本次评审的人员(含评审未通过人员)均可领回个人申报材料,逾期未领回个人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省财政厅会计处将按相关规定,作统一销毁处理。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5月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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