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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
甘财会﹝2015﹞21号
各市(州)财政局、人社局(职改办),省级主管厅(局),驻甘有关单位:
我省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60分,我省报考人员达到合格标准68人(详见附件1),核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有效期至2018年底。
二、甘肃省内合格标准50分,达到合格标准74人(详见附件2),由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该成绩单在全省范围内2年有效,有效期至2017年底。
三、以上人员达到《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及我省有关规定的,可以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
附件:
1.甘肃省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全国有效合格人员名单
2.甘肃省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省内有效合格人员名单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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