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3月10日起
福州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至28日,实行现场资格审核,福州市属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属单位的考生请选择“市直报名点”,其他各县(市)区的考生请选择相应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核,现场审核确认后才能上网进行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18年3月29日,超过时间未缴费,报名无效。
福州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及福建省会计考办有关通知精神,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9月8-9日举行。现就2018年度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
2018年9月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二个级别。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试点方式。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9月8-9日举行。
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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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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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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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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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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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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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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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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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9月9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⑸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一)“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高级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的事业单位)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含审计师资格,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提前时间不超过2年),具备下列条件二项以上者,可破格报考。
①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设区市
以上财政、人社部门授予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财政工作者或荣誉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荣获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③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累计字数达6000字以上)。
④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二万字),材料经采用确认效果较好。
⑤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以上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018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日期
考生应在2018年3月10日至28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规定时间到报考人员所在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
六、审核缴费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福州市属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属单位的考生请选择“市直报名点”,其他各县(市)区的考生请选择相应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核,审核确认后才能上网进行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18年3月29日,超过时间未缴费,报名无效。中级收费标准为56元/门(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高级收费标准为65元/门(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
详情如下:
2018年福州市直、各县(市)区中、高级会计资格
审核时间:2018年3月22-29日8:30-11:30,14:30-17:00
报名点及现场审核地点:
福州市直:福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办公楼一层(福州市工业路414号),联系电话为0591-88082512
闽清县:闽清县财政局会监科,联系电话为0591-22376207 、62063878
长乐区:长乐区财政局四层监督检查与会计管理科,联系电话为0591-28208929
永泰县:永泰县财政局三楼会管科,联系电话为0591-24852948
罗源县:罗源县财政局一楼会管科,联系电话为0591-26830737
福清市:福清市财政局二楼(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591-85258882
闽侯县: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财政局一楼会管科,联系电话为0591-22077003
连江县:连江县财政局三层会管科,联系电话为0591-26161138
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到省直审核点审核,具体请查询“福建会计信息网”。
七、考试大纲
2018年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八、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需提供从事财会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根据规定学历报考条件所需年限,提供相应继续教育),以便于认定从事财会工作年限;
(二)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信息表1份;
(三)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企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社会团体单位的考生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五)符合报考条件的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福州地区考生(不含省直单位),请于3月24-25日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及电子版2寸近期彩照(按报名规格扫描的),到现场报名。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单位是省属单位的考生,应选择“省直报名点”报名;
2、个体工商户单位属非独立法人单位,不能参加报考;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核,审核确认后才能自行进行网络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18年3月29日,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完成(超过时间未缴费,报名无效)。
4、若需要报名费发票的,请携带网络缴费的确认单及现场审核报名确认单,于2018年5月1日—31日到福州市会计学会(仓山区闽江大道318号)领取,逾期不予办理。咨询电话:87116669。
十、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公布时间
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请关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的有关通知或通告。
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高级会计师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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