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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3〕19号)和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省定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238号)的规定:确定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省级合格标准为50分。从2014年1月2日开始,请广大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原高会报名点领取合格证书。2013年合格人员网报资料延迟至2014年1月7日18:00,现场申报资料延迟至2014年1月8日17:00。
特此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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