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高会评审申报必知十大问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木 2019/07/08 11:27:41 字体:

恐惧源于未知!很多考生一听到高会评审就开始打怵,觉得这个环节又难,通过率又低,材料又难准备……其实呢,高会评审的很多难点源自于不了解,多了解评审一些相关政策,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评审又有何难呢?

1、 我们是先发表论文再考试,还是先考试再发表论文?

解答:都可以的,取得中级职称以后发表的论文都是有效的,提前准备论文是要更稳妥一些。也可以选择边备考高级会计实务边发表论文。注意要保证参加评审前要发表规定的文章数。

一般情况下,高级会计实务过省线(省线低于60分)的一年内成绩有效,过国家线(60分)的三年内有效。

2、如果明年参加评审,论文集中准备可以吗?会有什么影响?

解答:一般情况下论文最好是隔开几个月发表,但是有些省市明确要求三篇论文必须分两到三年发表,这样的话是绝对不可以集中到一年发表三篇论文的。具体要看参评当地的高会评审要求。

3、 参加当年的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的话,还赶得上当年的高会评审吗?还是最早只能参加转年的评审?

解答:需要看您所在的地区,各个地区的规定是不同的。例如,北京是在2019年6/7月份申报的,所以只能参加2020年的评审。

4、高会评审是必须要在高会实务考试地区评审,还是工作所在地,还是与户籍有关呢?

解答:根据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获悉,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评审也需在工作所在地进行评审。部分地区高会评审申报要求具有当地户籍,例如上海:需具备上海市户籍(含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具体还要以各地评审申报通知为准。

5、高级会计师评审是否需要学位证?

解答: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要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情况请以当地财政局/人事考试中心要求为准。

6、注册会计师可以免考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了?

解答:上海市试点允许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且累计注册执业满10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申报时其会员关系应当属于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照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要求和程序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

7、申报高会评审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上海2019年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新增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江苏要求提供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即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具体还要以各地评审申报通知为准。

8、集团下面分公司财务经理想通过评审有难度吗?

解答:只要符合参评当地的高会评审要求都可以参加评审,要看个人的专业能力和业绩情况,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把握更大。

9、业绩资料怎么写?普通单位的科员/税务师事务所的主管会计,怎样写业绩呀?

解答:需要根据个人的工作情况,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写出个人在工作岗位上自己的工作亮点和对公司的贡献,着重突出个人的工作能力。

10、我原在大型国企现转到PPP企业都是财务经理,业绩写哪部分好?

解答:有的省市有时限要求,比如有的省市要求工作业绩要写在取得现职称之后的内容,注意查看当地的具体评审,这样撰写工作业绩更稳妥。

点击查看2019各地高会评审政策>>

很多高级会计师前辈都说,高会评审得提前准备,因为涉及到的材料真得很多,不准备齐了真是没戏!所以呢,大家不论是论文还是工作业绩还是评审材料,一定要提前准备哦!

高级会计师考生们对论文写作总是很犯怵:“从哪儿下笔?、”“写论文有什么技巧?”、“写多少文字合适?”……一系列问题扑面而来!为了帮助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的学员顺利进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及时完成论文的编写及发表,网校重磅推出高级会计师论文班!网校老师全程辅导论文、推荐发表,工作业绩一对一指导,帮助考生攻克评审难关。查看论文班详情>> 另网校推出高级会计师考评无忧班!考试+评审+论文全方位指导,一站式服务,帮助考生攻克评审难关。查看详情>>

高会招生方案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