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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称评审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北京人事网 编辑:小木 2021/06/24 15:15:03 字体:
评审文件申报入口常见问题热点咨询

北京2021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通知公布,北京2021年高会评审申报时间定于7月6日(周二)-7月26日(周一)进行,答辩时间初定于8月-11月开展。北京2021年高会评审申报即将进行,各位考生请尽早准备评审事宜!

北京市职称评审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问:北京市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与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可参加本市职称评价。

问:北京市属单位哪些人员不能申报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

答:1.申报人应为所在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受到从业限制等处罚的,在受处分或处罚期间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问: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能否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

答: 1.对于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确认,且不具备评委会组建条件的系列或专业,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委托评审。

2.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说明是否具有相应评审权、具体委托理由、委托人员及专业、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问:已经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还需要参加职称评审吗?

答:在《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文件对应关系范围内(46项),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再参加职称评审,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问:涉密人员和涉密材料能否申报职称评审?

答:申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密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用于申报。

问:北京市职称评价采取什么形式?需要答辩吗?

答:1.正高级:采取专家评审方式,需要进行答辩。

2.副高级:采取专家评审方式,需要进行答辩。

其中,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高级采取国家统一考试的方式,不需要进行答辩;会计、统计、审计系列副高级采取考试加专家评审的方式,评审时需要进行答辩。

问:北京市职称评审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 1.个人网上申报。除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等系列(专业)自有渠道报名外,其他系列(专业)各级别申报人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上申报。

2.单位推荐公示。

(1)申报人在职称评审系统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后,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公示模板等材料;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

3.评审机构审核。

4.个人缴费。申报人员审核通过后,根据评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为全部完成参加职称评审申报。

问:职称评审是否需要现场审核?

答:不需要。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职称评审系统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后,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公示模板等材料按要求进行公示,并需在报名截止前上传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公示材料等全部申报材料,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问:申报材料已经提交,还能再次修改吗?

答:如已经在职称评审系统提交申报信息和完成上传相关材料,将不能自行修改。

建议您在确认提交之前,仔细检查所填信息和上传材料的准确性,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问:申报人提供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违反《 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评审机构取消其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问:评审结果公示在何处查看?公示期多长时间?公示期间问题如何处理?

答: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在各评审服务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评审机构进行复查。经查证属实影响评审结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问:北京市职称评审是否发纸制证书?

答:北京市职称证书自2020年度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统一改版为《北京市职称证书》,并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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