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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5〕77号),现就重庆市2015年申报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资料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条件:现在职在岗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并符合“申报材料清单”中相应评审条件料的人员。财务会计工作包括财务、会计实务和管理工作。
二、需提交资料见“申报材料清单”。申报材料清单及表格,申报表格填报说明和相关政策解读文件可在附件中下载。
三、所有申报资料除《重庆市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用A3纸打印外,一律用A4纸打印。表的格式一律不得更改,打印时可适当进行排版,字体统一用仿宋体,字体大小可根据字数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过小或过大,整体上要整齐、清晰,打印后不能再手工修改。
四、报送申报材料时应将《重庆市申报会计高级/正高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纸质件文档和电子文档、《重庆市申报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人员基本信息表》电子表一并报送。
五、申报方式:参评人员在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呈报单位提交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现场进行缴费,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正高级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
六、重庆市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20日,受理单位: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重庆财政学校B区),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湖霞街6号,联系电话:023-63216191、023-67575525。评审时间为2015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公布。
附件:
2.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3.相关政策解读文件
重庆市财政局
2015年9月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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