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工程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和分类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索赔可以概括为如下3个方面:
(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2)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
(3)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
(二)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1.当事人违约
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则主要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施工,或者由于不当行为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害。
2.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 碍。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
3.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4.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5.工程师指令
工程师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
6.其他第三方原因
其他第三方原因常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三)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 (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2.按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 (2)费用索赔。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6)其他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一)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
(1)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FIDIC合同条件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
FIDIC合同条件只对承包商的索赔做出了规定。
(四)索赔的依据
提出索赔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签约(如备忘录、修正案等),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
(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五)索赔的计算
1.可索赔的费用
费用内容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费; (2)设备费; (3)材料费;(4)保函手续费; (5)贷款利息; (6)保险费;
(7)利润; (8)管理费。
2.费用索赔的计算
(1)实际费用法。该方法是按照每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可得到总索赔费用值。 (2)修正的总费用法。这种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
3.工期索赔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2)被延误的工作应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
4.工期索赔的计算
(1)网络分析法。 (2)比例计算法
, CopyImageFlag=null, Format=null, SiteID=1, CatalogID=788, CatalogInnerCode=000020000002000001, TopCatalog=000020, BranchInnerCode=0001, ContentTypeID=Article, Title=造价工程师考试《工程计价与控制》小条第七章(2), SubTitle=, ShortTitle=, TitleStyle=null, ShortTitleStyle=null, SourceTitle=, Author=panzhiqiang, Editor=null, Summary=, LinkFlag=N, RedirectURL=null, StaticFileName=/html/2008/9/pa63201712919800222611.shtml, Status=30, TopFlag=0, TopDate=null, TemplateFlag=N, Template=null, OrderFlag=122023086000000, ReferName=null, ReferURL=null, Keyword=造价工程师考试,计价与控制,造价工程师, RelativeContent=null, RecommendBlock=null, CopyType=0, CopyID=0, HitCount=0, StickTime=0, PublishFlag=Y, Priority=1, IsLock=null, LockUser=null, PublishDate=2008-09-01 09:01:00.0, DownlineDate=null, ArchiveDate=null, LogoFile=null, Tag=null, Source=, SourceURL=null, Weight=0, ClusterSource=null, ClusterTarget=null, ContributeFlag=null, ContributeUID=0, ConfigProps=NextContent= CKECommentFlag=N PrevContent= Staticize= CommentEnable= CommentEndTime= CommentStartTime= ContentWorkflowInstanceID= , Prop1=PM257650, Prop2=0, Prop3=null, Prop4=null, AddUser=panzhiqiang, AddTime=2008-09-01 09:01:00.0, ModifyUser=, ModifyTime=null, NextContent=, OldPublishFolder=, PrevContent=, Staticize=Y, CommonContentDimCatalogIDSet=null, ContentWorkflowInstanceID=0, CommentEnable=Y, CommentEndTime=, CommentStartTime=, HasBadword=, Name=造价工程师考试《工程计价与控制》小条第七章(2), Link=/html/2008/9/pa63201712919800222611.shtml, ContentPageSize=1, Content=第二节工程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和分类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索赔可以概括为如下3个方面:
(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2)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
(3)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
(二)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1.当事人违约
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则主要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施工,或者由于不当行为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害。
2.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 碍。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
3.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4.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5.工程师指令
工程师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
6.其他第三方原因
其他第三方原因常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三)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 (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2.按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 (2)费用索赔。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6)其他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一)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
(1)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FIDIC合同条件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
FIDIC合同条件只对承包商的索赔做出了规定。
(四)索赔的依据
提出索赔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签约(如备忘录、修正案等),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
(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五)索赔的计算
1.可索赔的费用
费用内容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费; (2)设备费; (3)材料费;(4)保函手续费; (5)贷款利息; (6)保险费;
(7)利润; (8)管理费。
2.费用索赔的计算
(1)实际费用法。该方法是按照每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可得到总索赔费用值。 (2)修正的总费用法。这种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
3.工期索赔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2)被延误的工作应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
4.工期索赔的计算
(1)网络分析法。 (2)比例计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