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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财智汇:30年老会计教你如何成为有才能的财务实践者

2015-12-01 15:41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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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财智汇:会计要发展为实用型人才

【会计人财智汇】第19期:会计要发展为实用型人才

——“30年老会计”教你如何成为有才能的财务实践者

访谈交流时间:即日起——12月15日

【前言】

大数据环境下,身为企业的财会人员,你是如何定位自己的?一个打工的小会计?企业中一个不起眼的普通财务人员?如果你这样是这样定位自己的,那估计你就只能止步到这儿了……不过老实说,谁不想把自己定位的重要一些,高一些呢?但是,缺乏自信,缺乏对自己工作能力的自信,缺乏对自己未来发展可能性的自信,让很多财务人员无法准确定位自己。

其实,小编想说的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先定位自己,然后朝着目标去努力呢?比如,你认为自己应该作为创造效益的实践者,成为理论联系实际的开拓者,最终成为老总身边不可缺少的伙伴。这样的定位,是不是也提升了自己职业生涯的高度呢?

想要提升自己并非易事,看看我们本期《财智汇》请来的资深专家李书义老师给我们带来的丰厚的实务操作技巧吧。李老师在业内从业30年,对财会、税务、法律各个方面都有丰富的经验,并且技能全面。看到李老师,你是不是也知道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在哪里了呢?赶快来提问取经吧!

【名师档案】

姓名或学员代码 李书义
论坛昵称 不断进取、奉献社会
职务 某集团公司财务总监
现从事什么工作 上市公司财务工作
一句话描述职场经验或心得 以诚待人、以实力做事
对自己职业发展的规划 不断进取、不断进步、力争走在时代前列
网校带给您哪些帮助 提供了大家互相交流的良好平台;更好的回报社会;更好的促进会计事业发展
网校授课课程 《无发票业务的会计账务处理技巧》

【自我介绍】

“30年老会计”教你如何成为有才能的财务实践者

本人从事会计工作近30年,对会计的理论及其方法有着特殊的理解和感知,教过的学员普遍听课后就能够实际操作,能够处理简单常规问题基础上,均有所升华和提高,平均缩短了实践摸索过程5-10年。对于理论的讲授更能够由浅入深、通俗易懂,并且总结出一套自己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写出了大量的总结资料、模拟练习题,尤其对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职称、专接本考前辅导、自学考试等等方面的培训后,及格率均达到80%以上,利用不断更新的理论知识,不断引入实际,接地气是本人不断追求的目标。本人座右铭就是理论联系实际才有价值,会计要发展为满足社会各行业需求的实用型人才

【最擅长的实务操作领域】

最擅长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税法与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相结合;对于相关经济事项进行科学合理地会计处理,对于其中的特殊疑难问题、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问题、事项,能够巧妙地予以解决和处理。

【会计要发展为实用型人才 —“30年老会计”教你如何成为有才能的财务实践者】

一、关于开票和发货不同步的处理

1、先开票后发货问题的处理

根据增值税法,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必须当月确认收入,没有商量的余地。所以,只能采取视同本月已经发货、本月开具了发票,也就是视同整个过程按正常都已经完毕,正常会计处理就是了;对于未提走的货物暂时换个地方存放,以便于账实相符,待下月对方取货时候提走就是了,这就相当于你们替客户暂时保存一下罢了。

这样税务没有问题,内部财务帐也账实相符,都过得去,没有什么风险。建议采纳。

2、对于先发货后开票的问题

方法一、可以在发货的同时也开出发票,这样就同步了,待下月将发票给对方,这样你本月就视同整个过程完成了,正常处理就是了;待下个月你把发票给对方不就是了,对方收到发票也不影响抵扣。这样税务没有问题,内部财务帐也账实相符,都过得去,没有什么风险,建议采纳

方法二、你可以发货后,本月做无票收入,其他一切正常;下月开票后再无票红数冲回,同时开具正式发票做的会计处理,这样做税务虽然也过得去,但是报税时候很麻烦,有时候还要解释原因(例如发货时候我们价格没定下来所以没开票,只能先暂估),同时还要事先和税务沟通是否允许这样申报。

建议你和对方客户沟通一下,最好本月发货本月开票给对方,不行的话下月给对方,当然都不影响客户的抵扣问题。

方法三、可以先发货,不在所有的账本、仓库卡片上登记,临时在小本子上被查登记,待下月开票时再开具出库单,正式计入账本仓库也同时登记出库,这样形式上发货和开票就在一个月内,但是就有个问题,造成了账实不符,容易被稽查认为你发货不确认收入。该种方法账实不符,有一定风险,建议慎重考虑。

方法四、根据《增值税细则》38条第四款(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一)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所以根据上述,你可以和对方签订一个合同,就是采取赊销方式销售,约定收款日期,然后以收款日期确认增值税收入,但企业所得税只能发出当月就要确认收入了,这种方法有个不利的地方,就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确认收入的时间不同,容易混乱,不利于财务操作。本法虽热满足税法要求,但操作麻烦,有时还要与税务沟通,可以参考采用

二、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探讨

由于所得税费用属于企业全部费用的一部分,既然权责发生制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所以所得税费用的处理也应坚持这一原则,即:与利润总额想配比,不少企业会计在处理所得税费用的计提问题时,只图省事,季度末计提一次,这样就不能反映真实的净利润水平,尤其对于股份制公司或上市公司,不便于了解公司的净盈利水平,误导投资者。根据本人研究,推荐采用下列方法,仅供参考,见下图示

所得税费用计提明细表

从上表可知,只有在累计利润总额由亏损转为盈利,或由盈利转为亏损时才涉及到相关的调整所得税问题,而且通过及时、准确、小范围的调整,时刻保持计提的累计所得税费用数字正确,以达到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其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发现“所得税”科目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即: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分录后,本年利润科目余额实际体现的是“净利润”的数额,这样在季度、年度、汇算清缴、财务分析中需要“税前利润总额”这一指标时,还要扣除“预交的所得税”(去年汇算清缴所得税金额、去年四季度预交的所得税金额、今年预交的所得税金额)的数额,非常麻烦,同时也无法实现与报表的“利润总额”指标的账表相符。所以建议,在“本年利润”科目下设立两个二级科目即“本年利润/利润总额”和“本年利润/所得税”,分别反映利润总额、所得税,而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这样就给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方便。

【具体实操处理注意事项】

例如用学过财务软件实现了领导报表的全自动化,总结了很多的利用函数进行对账、自动化的表格,提高效率,从此告别了加班加点,自己深知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利用熟知的税法知识,对公司的混合销售分别核算;采用分期收款的销售方式延迟纳税时间,赢得了公司的资金良好运转等等,自己只要永不停息探索开发,就会有所收获,不断创造辉煌

【嘉宾自荐/推荐】

如果您是网校学员,如果您是实务达人,如果您可以针对热点实务、税务问题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分享处理技巧,为其他学友答疑解惑,欢迎您申请成为“会计财智汇”栏目的嘉宾。申请邮箱shequ@cdeledu.com

如果您身边有这样的实务达人,欢迎推荐!推荐成功即可获得网校实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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