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作为全国首批电子化证书试点省份,2018年11月1日起全省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等人员电子证书,全面启用电子证书后,停发同名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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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减少企业和人员负担,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实现证书电子化管理目标,省住建厅日前印发通知,明确我省将作为全国首批电子化证书试点省份,于2018年11月1日起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等人员电子证书。
通知明确,从2018年11月1日起,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待我省施工现场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开展后,启用电子证书),全面启用电子证书,停发同名纸质证书。2018年11月1日之前核发的纸质证书(暂不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也可申请电子证书,在办理变更、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
通知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电子化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效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名制、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中,应当认可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电子化证书和陕西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电子化证书。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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