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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5-01-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有关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拟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领域开展行政和解试点工作。为了做好行政和解试点过程中行政和解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证监会会同财政部起草了《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1月24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提交证监会。

联系方式:

传真:010-88061401

邮箱:flbpublic@csr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律部

邮编:100033

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2015年1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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