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15]26号
颁布时间:2015-02-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规范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实施。现将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以下简称“协议回购”)业务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回购的正回购方限于符合《办法》第八条第(一)、(二)款规定的投资者。本所可根据市场需要,调整正回购方的投资者范围。
二、《办法》第十九条所述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申报,实施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