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析—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8年5月7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将职工教育经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提高了。借此,我们再把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和各行业的扣除政策进行总结一下~
一、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二、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一般情形)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018年1月1日之前的政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 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特殊情形)
(一)关于航空企业空勤训练费扣除问题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二)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三)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的所得税处理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将不再享受特殊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和除上述特殊情形下的企业之外的企业一样,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018年之前,一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为2.5%,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为8%,享受一定优惠。
经过以上总结,相信你一定已经清楚职工教育经费的所得税税前扣除知识和政策啦,更多的财税实务课程尽在会计新锐实操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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