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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消息 ▌亲,节后创业就业别忘了享受这些税收优惠(三)

2019/02/1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春节过后,大量务工人员陆续返程,企业也将迎来招工的高峰期。不过,也有不少人选择了在家门口就业和自主创业。小编要告诉你的是,无论你选择就业还是创业,这里都有一波税收优惠政策伴随你闯荡未来,赶紧来了解一下。

(以下三点,可点击文章小标题浏览)



一、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享受主体】

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优惠内容】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提醒事项】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①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②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本文来自于公众号: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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